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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方大集团与江西省萍乡市签署投资建设5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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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11月26日
11月25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在深圳签署关于在萍乡市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由方大新能源公司于2014-2017年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建设、经营总容量5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
根据本次协议,萍乡市政府为方大新能源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租赁用地,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有关电站建设配额、项目备案、电网并入等事宜,项目享受国家、省有关太阳能分布式电站的各项优惠政策。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为40亿元,单个20MW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周期约为3至6个月,系统设计寿命25年。项目分别享受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及江西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等政策补贴。
方大集团于2014年6月21日成立方大新能源公司,随后,方大集团便获得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授信。本次协议的签订是方大集团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战略的实施,有利于迅速形成公司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收入,可能对公司未来收入、利润构成产生重大影响,方大集团新能源产业正向前有力推进。
经过三十多年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能源消费大幅增长,中国已成为能源消费大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耗剧增,但中国本身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产量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且化石能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格必将因储量的减少和开采量的下降而上涨,再之,化石能源对环境、气候有严重影响。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家族的重要成员之一,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有效缓解电力紧张的途径。因此,国家高度重视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发展建设,不断推出促进光伏发电的政策,太阳能光伏已成为国家鼓励和大力扶持的产业。2014年9月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201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单位国内生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发改气候[2014]1828号),碳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已正式列入政绩考核。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出和落实,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萍乡是江西省较早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城市,有较好的太阳能产业链和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条件。目前,萍乡市正在大力打造绿色经济核心增长极,已将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列为经济发展的战略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方大集团与萍乡市政府签订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协议对方大集团的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